为更好地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54号)的文件要求,外国语学院制定本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伊力米热·伊力亚斯
副组长:刘汉成、杨新璐
成员:张黎、陈川、李娜、李晓燕、李文新、蔡薇、燕姣、文佰马
联系人:张琴
工作职责: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转专业方案的制定、组织并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安排转专业考核等工作内容。
二、基本条件
(一)学生在入学后两年内可按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若放弃转专业资格,不得再次申请;
(二)原则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应≥100分;俄语、日语单科成绩应≥90分;俄语、日语为零基础学生,需降级转入;本科二年级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根据考核结果及个人意愿可申请降级转入或在二年级就读。
(三)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定向生、特培生等;
2.艺体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3.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4.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5.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已进入退学处理程序的;
7.受到校纪校规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8.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三、接收计划
根据2024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拟定外国语学院2025年各专业拟招收转专业人数见下表:
序号 | 专业 | 2025年拟招收转专业人数 |
1 | 英语 | 14 |
2 | 翻译 | 3 |
3 | 俄语 | 3 |
4 | 日语 | 5 |
四、考核内容
(一)学科知识基础
1.英语及翻译专业考核内容
《综合教程》(1-2册)中的词汇、语法、翻译,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听力、阅读理解。
2.俄语专业考核内容
《大学俄语(东方)》新版(第二版)(1-2册)教材内容,包括词汇综合运用、语法(名词、形容词的变格;动词时、体的用法;形容词比较级和最高级的用法;数词的用法;简单句的句子成分;定语从句、说明从句、时间从句等)、阅读及写作。
3.日语专业考核内容
《新编日语教程》(第三版)(1-2册)词汇、语法、阅读及写作。
(二)学科竞赛及语言能力水平证书
1.获得《全国普通高校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名单》及《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名单》中英语、俄语、日语相关专业竞赛自治区级及以上奖励优先录取。
2.取得日语能力考试N5-N1证书优先录取。
3.取得CATTI三级笔译资格证书优先录取。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60分以上、大学日语或大学俄语四级成绩达到75分以上优先录取。
5.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以上优先录取。
五、考核方式
(一)材料初审
学生报名转专业,需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初审:
1.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必需提交);
2.大学一年级学生提交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单,大学二年级学生提交第一学年及二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单(必需提交);
3.学科竞赛获奖证书(选择性提交);
4.语言能力水平证书(选择性提交)。
(二)笔试及面试
1.英语专业
(1)笔试: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难度为英语专业一年级水平,考试题型包括听力、阅读理解、翻译和写作。
(2)口试:2分钟自我陈述,抽题现场问答,共10分钟。
(3)最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2.翻译专业
(1)笔试: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难度为翻译专业一年级水平,考试题型包括英译汉、汉译英、写作。
(2)口试:2分钟自我陈述,翻译基础知识,现场问答,共10分钟。
(3)最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3.俄语专业
(1)笔试: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难度为俄语专业一年级水平,考试题型为阅读及写作。
(2)口试:3分钟俄语进行自我介绍,现场问答,共10分钟。
(3)最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4.日语专业
(1)笔试: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难度为日语专业一年级水平,考试题型为语法、词汇、阅读理解及写作。
(2)口试:3分钟日语进行自我介绍,现场问答,共10分钟。
(3)最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六、考核安排
(一)申请时间
转专业工作于每年3月初按照教务处工作安排统一组织,其余时间不受理申请。
(二)考试时间
笔试及面试在每年3月初进行,地点在文科五号楼。
七、结果公示
我院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纪律要求
学院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认真选拔,接受师生监督。对转专业中的违规行为及涉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咨询服务
时 间:2025年2月19-28日(工作日)
地 点:温泉校区文科5号楼212
联系人:张琴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2831
学院网址:https://wgy.x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