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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做好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接收原则

(一)坚持 “立德树人、科学考查、客观评价” 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置于首位,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综合考量。对于思想品德考核未达标者,一律不予接收。

(二)坚持 “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健全” 的原则。严格落实校级文件各项要求,学院各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保证推免接收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 “全面考核、科学选拔,保证质量” 的原则。构建学院科学评价体系,合理设定考核指标权重。面试考核除考查专业素养、创新潜能外,还需覆盖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

二、组织管理

为切实落实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推免生接收录取组织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核专家组、面试专家组、科目命题小组、学院内部工作小组。

三、接收对象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类别一:“普通高等学校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

类别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四、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型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

055101

英语笔译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

055102

英语口译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

055103

俄语笔译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

055104

俄语口译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

055105

日语笔译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

五、接收基本条件

各系列接收推免生除符合《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具体如下:

类别一:“普通高等学校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

1.语言水平

须通过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同时普通话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成绩要求

(1)学业成绩

以推免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为标准,课程绩点的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单为准。

在校期间修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补考或重修不得超过一门,若存在此类情况,均按60分重新核算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0及以上(GPA小数点后数字取2位;英语、俄语、翻译、日语专业学生取前6学期的GPA),且在本专业排名位居前列。

(2)材料要求

学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情况(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应用成果和科研项目)、竞赛获奖、荣誉表彰、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接收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具体占比要求见下表:

表1“普通推免”材料审核赋分表

序号

赋分类型各项材料赋分上限100分

占比区间

1

本科成绩加权平均分

≦50%

2

课题、论文、著作、发明专利

≦15%

3

本专业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15%

4

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及奖学金

≦10%

5

参军入伍、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

≦5%

6

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5%

类别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1.语言水平

(1)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

(2)须在毕业前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2.成绩要求

(1)学业成绩

以推免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为标准,课程绩点的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单为准。

在校期间修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补考或重修不得超过一门,若存在此类情况,均按60分重新核算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0及以上(GPA小数点后数字取2位;取前6学期的GPA),且在本专业排名位居前列。

(2)材料要求

学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情况(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应用成果和科研项目)、竞赛获奖、荣誉表彰、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接收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具体占比要求见下表:

表2农村硕师”材料审核赋分表

序号

赋分类型各项材料赋分上限100分

占比区间

1

本科成绩加权平均分

≦50%

2

课题、论文、著作、发明专利

≦15%

3

本专业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15%

4

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及奖学金

≦10%

5

参军入伍、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

≦5%

6

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5%

六、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9月21日 9:00 起,取得推免资格考生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发送复试通知

学院开展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限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 材料审核

由材料审核专家组组织实施。专家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审核的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及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材料复印件;

(5)《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若为专项计划,按专项申请表要求填写,如跨页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纸质版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6)《新疆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如跨页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纸质版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2. 面试

1)日语笔译专业

时 间:2026年9月22日17:30-18:00

地 点:文澜楼(文科5号楼)225

面试时长: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专业

时 间:2026年9月22日18:00-18:30

地 点:文澜楼(文科5号楼)225

面试时长: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俄语)、俄语笔译专业

时 间:2026年9月22日18:30-19:30

地 点:文澜楼(文科5号楼)225

面试时长: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要求: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全程录音录像,现场独立评分,记录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面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评(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4)面试过程中,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考核成绩计算

总成绩 = 材料审核成绩×20% + 面试成绩×80%

面试成绩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评成绩×10%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90%

八、录取规则

1.按专业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

(4)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

(5)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

(6)总成绩低于60分;

(7)面试过程中任何科目或环节缺考;

(8)存在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9)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0)其他违反学校推免接收规定的行为。

3.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4.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推免录取后受到纪律处分,或研究生入学时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的,取消录取资格。

6.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拟录取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7.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按学校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监督

1.学院面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推免生总成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拟录取专业代码、拟录取专业、总成绩等。

2.咨询与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991-7654318

监督电话:0991-7654322

办公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澜楼212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学院官网网址:https://wgy.xjn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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